为进一步巩固本市道道交通太平解决事务,有用节减货运机动车交通变乱,确实保护南昌大道沿线桥梁太平,凭借《中华黎民共和邦道道交通太平法》等国法的轨则,决议自
一、全天候禁止货运机动车、牵引车、专项功课车、轮式自行呆板正在南昌大道西的双云道—生米大桥(含)段通行。
二、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紧闭式货运机动车,车长不超越6米、总质地不超越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运机动车,轻型众用处货运机动车(“皮卡车”)正在本市道道不限行。
(一)由东向西目标:南昌大道东—昌东大道/沿江南大道—南外盘绕城高速—320邦道等道道。
四、请远大驾驶人自发屈从上述轨则,违反本公布轨则的,公安陷坑交通解决部分将依法予以惩罚。